阳光照明(600261):阳光照明关于参加沪市智能家居行业上市公司2022年度暨23年第一季度集体业绩说明会CQ9电子
栏目: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2023-05-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26日(星期五)至06月0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2日、2023年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26日(星期五)至06月0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2日、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6月02日下午13:00-14:3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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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6月02日 下午 13:00-14: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卫先生,独立董事刘葳先生,财务总监陈圣华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龙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6月02日 下午 13:00-14:30,通过沪市智能家 居行业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页面 ()在线参与本 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26日(星期五) 至06月01日(星期四)16: 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 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沪市智能家居行业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二维码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